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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工勤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予以公示,并明确体检人员和有关事宜。
一、公示期
2019年 6 月21日—6月25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组织人事科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北段189号尚善楼810办公室
联系电话:49477118
联 系 人:谭老师、陈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9年6月26日8:30-18:00;当日上午8:30前到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810办公室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 6月26日上午8:30告知;
(三)体检人员:根据《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工勤人员)简章》规定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位列体检范围内的人员(见附件)。
(四)缴费:凡是经公示无异议属于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带体检费500元(体检费自负,直接在医院交费窗口交纳,具体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
(五)身份证及照片。体检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
(六)体检。位列体检范围内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复检一次,且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为体检不合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面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体检人员公示表